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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動力小船駕駛人測驗發證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1.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六二九號令訂定全文十七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七四一號令修正第二條、第三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二B0000六七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