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船上法令規章必要藥品及醫療設備備置標準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1年12月6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

1. 中華民國91年12月6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1B00014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條 ,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10197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