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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8月22日,自發布日施行

1. 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3B000113號、經濟部經營字第093 02616910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1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2 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第9條所列屬「行政院公平交 易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2月6日起改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 轄)
2. 中華民國103年8月2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1056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 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