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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1.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花港行字第0六三八二號函訂定
2.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花港航字第0八六二三號函修正
3. 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1070050921A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