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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

1. 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900850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 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9867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條 文
3.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1534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1條、第3條、第6條條文(原名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災區交通搶通 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