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900850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 自發布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9867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條 文 |
3.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1534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1條、第3條、第6條條文(原名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災區交通搶通 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
1. | 中華民國99年5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9008502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 自發布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9867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條 文 |
3.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1534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1條、第3條、第6條條文(原名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災區交通搶通 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