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1年8月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1003030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9條,自發布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117191號令修正發布第33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104年4月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34001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至
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19條至第26條、第29條、第34條、第40條
條文及第14條附件二、第30條附件三 |
4. |
中華民國107年7月13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750091161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
第9條、第19條、第20條、第29條、第30條、第33條、第40條及第6條附件
一、第30條附件三、第33條附件四、第42條附件六 |
5.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85013520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5條、第6條、第9條、第40條、第44條、第45條及第6條附件一、第14
條附件二;刪除第7條、第10條、第34條至第38條、第41條條文及第6章章
名 |
6.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95013986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25條、第28條、第42條及第6條附件一、第14條附件二、第30條附件
三、第42條附件六 |
7. |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086964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第9條、第11條、第12條、第30條、第47條、第49條及第14條附件二;增
訂第13條之1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