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

1.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4229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8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14652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第6條、第7條及第4條之附件四、第5條之附件五、附件六
3. 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900174831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 增訂第3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