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88年4月7日交通部交航88字第002552號函訂頒 |
2. | 中華民國96年4月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60028482號函修正 |
3.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9001057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 ;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5172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 ,並自即日生效 |
5.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6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10898001592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88年4月7日交通部交航88字第002552號函訂頒 |
2. | 中華民國96年4月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60028482號函修正 |
3.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9001057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 ;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3年5月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5172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 ,並自即日生效 |
5.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6日交通部交航(一)字第10898001592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