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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航港局船舶及小船逾期檢查罰鍰裁量基準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41710036-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61710467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