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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審查大陸船舶進入我方限制或禁止水域拖救遇險船舶申請作業程序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務字第1041610275-A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1102010709號令修正發布第 7點及第4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1112012068號令修正發布第 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