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1. |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51710378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自105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載客船舶(含小船)風險等級 及抽查標準) |
2.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91710091C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1. |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51710378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自105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載客船舶(含小船)風險等級 及抽查標準) |
2.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91710091C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