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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非本國籍遊艇申請來臺特許期限審核原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並自106年3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6171005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3月1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101710389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刪除第5點,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