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6171005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3月1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101710389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刪除第5點,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6171005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3月1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101710389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刪除第5點,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