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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航港局委託船員訓練專業機構代辦新購或更新船員專業訓練設備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101910279A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101910916A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第4點、第6點及第2點附件一、第4點附件二
3.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111910471A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4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