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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商港建設費收取分配基金保管及運用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七十年十月十三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1. 中華民國七十年十月十三日交通部交法字第二三二00號、經濟部經工字第四三一六五號、財政部財庫字第二二四八五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一條
2.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七日交通部航字第一八七九八號、經濟部經工字第三九二0一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七六00六七00八一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條
3.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發七七一八號、經濟部經工字第二0九四七號、財政部臺財庫七七五二三一一四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至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六六五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八六一八六二八0一號、經濟部經(86)工字第八六0二七六六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5.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八0一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八八一七八七0三六三號、經濟部經(八八)工字第八八00四三八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條文
6.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八八二0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八八0三六八四二七號、經濟部經(八八)工字第八八0一八五二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7.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九0六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八九0三五0二三四號、經濟部經(八九)工字第八九三四0一一五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8.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九二四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八九00三五七四九號、經濟部經(八九)工字第八九三四0四八四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
9.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00五0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九00三0四七九四號、經濟部經(九0)貿字第0九00九0一一八二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發九十一字第0000三號、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九一000四二三一號、經濟部經貿字第0九一0二六0一五二0號令廢止,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