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0001229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8條,並自101年3月1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2500000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7條、第14條、第18條;增訂第10條之1;刪除第3條條文,自102年1月1日施行 |
3.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20034834號令廢止 |
1.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0001229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8條,並自101年3月1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2500000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7條、第14條、第18條;增訂第10條之1;刪除第3條條文,自102年1月1日施行 |
3.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20034834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