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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香港澳門船舶入出臺灣地區港口及在港口停泊期間懸旗規範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50009177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