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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並自111年10月31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4171061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
2. 中華民國108年8月2日交通部交授航港字第10817103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申請非本國籍工作船來臺作業要點)
3. 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交通部交授航港舶字第1111710767號令修正發布第 7點,並自111年10月31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交通部交授航港舶字第1131710190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