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061910428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
| 2.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091910408A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第5點及第5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 3.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141910607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第5點及第5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 1. |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061910428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
| 2.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091910408A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第5點及第5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 3.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員字第1141910607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第5點及第5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