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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航港局審查責任保險文件注意事項(修正第2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1111811311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7點,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1121811979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第3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1141810798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第4點,並自114年10月15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1151810632號令修正發布第 2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