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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商港區域內公民營事業機構儲放自用危險物品管理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1141811088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