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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週禁止飼養飛鴿實施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1.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八七)字第一二三三六號
2.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五00二三0四一三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