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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民用航空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四十二年五月三十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除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1.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五月三十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一百零一條
2.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一月四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00二四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九十三條
3.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六一六七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及第九十二條;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二條之一;並刪除第九十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五七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五條;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
5.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七0000八四二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一百二十三條
6.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總統府華總一義字第八八00一二四三四0號修正公布第三十七條
7.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000八九二五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一條;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一條文;刪除第八十八條條文
8.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00二九0五一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四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四條條文
9.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000一0二二八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五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000二二三四0九號令修正公布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增訂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一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四條之一、第六十六條之一、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七十七條之一、第八十八條之一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二000九二九九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第九十三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十九條;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二、第九十九條之三、第九十九條之四、第九十九條之五、第九十九條之六、第九十九條之七、第九十九條之八、第一百十條之一、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刪除第六十三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三00一0二三九一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八、第一百十二條;增訂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刪除第八章章名、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之一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三00一0八三一一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七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四00一九二九八一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七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六000九一0三一號令修正公佈第二條、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一條之一、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三條之一至第六十四條之一、第六十六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二條、第九十九條之一至第九十九條之三、第九十九條之五、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四條至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十九條之一;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十八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二、第四十七條之一至第四十七條之五、第七十八條之一、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百十條之二、第一百十二條之二至第一百十二條之七、第一百十九條之二至第一百十九條之四;刪除第六十八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八000一八五三一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五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9641號令修正公布第33條 、第78條、第81條、第83條、第107條、第112條之4條文(中華民國101 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第58條之1條第3項所列屬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4年2月6日起改由「公平 交易委員會」管轄)(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 54558號公告第99條之1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
18.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3711號令修正公布第37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231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 、第9條、第14條、第23條之2、第26條、第27條、第37條、第38條、第 41條之1、第43條之2、第71條、第99條之1、第99條之3、第99條之5、 第111條、第112條、第112條之5、第114條、第119條之1、第119條之2 ;增訂第9條之1、第27條之1及第112條之8條文
20.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43981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 、第34條、第40條、第41條之1、第44條、第48條、第58條之1、第63條之 1、第65條、第73條、第76條、第77條、第99條之8、第101條、第111條、 第112條、第119條之2、第123條;增訂第43條之3、第49條之1、第99條之 9至第99條之19、第110條之3、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及第121條之1條 文及第9章之2章名,除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 3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行 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18135號令發布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 1至第118條之3,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
21.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4081號令修正公布第119 條之3;增訂第101條之1、第101條之2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