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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九月二十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8月4日

1. 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八五九五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一月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00六六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0七四二號令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八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七一八四號令修正發布
5.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九一八號令修正名稱及內容
6.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四四六號令修正全文二十條
7.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八一三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8.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九十字第000四六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五條
9.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發九十字第000八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四日交通部交航發第0九一B0000四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一五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三七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四條,並自即日施行
13.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八00八五0四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一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九00八五0三五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條文
15.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027081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4條、第6條、第8條、第16條、第21條、第22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103年8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94501號令修正發布第21條條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