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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

1.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七八三五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九條
2.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三三五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條文
3. 中華民國88年12月15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8811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4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航發九十字第000七八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增訂第九條之一、第九條之二、第九條之三、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條文
5.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令修正第一條、第十四條條文
6.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七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0四三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九條條文
7.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一五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七條條文
8.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三B0000二四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之一、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條文
9.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一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二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刪除第十三條條文,並自即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九00八五0三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六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06333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條 文
1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162491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 第7條、第9條、第9條之1、第22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650165231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