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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1年3月22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1. 中華民國91年3月22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91)企法發字第0008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 141353號公告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目、第3款所列屬「行政院衛生 署」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2.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10714015883號令修正 發布第2條;增訂第2條之1條文
3. 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11014010271號令修正 發布第2條之1、第5條;增訂第5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