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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一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1.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一日交通部(84)交航發字第八四一八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七條
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交通部(86)交航發字第八六四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一B000一一二號令修正第一條條文,並自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起施行
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九三B0000一七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七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