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一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九條 |
2. | 中華民國101年7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15009201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23條;增訂第23條之1條文 |
3.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0032338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 第27條、第30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30002237號令修正發布第25條附 件三 |
1.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一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九條 |
2. | 中華民國101年7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15009201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23條;增訂第23條之1條文 |
3.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0032338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 第27條、第30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30002237號令修正發布第25條附 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