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企法(八九)字第一九五四七號函訂定 |
2.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二00三二三五八0號函修正 |
3.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四00二六一一七0號函修正第五點 |
4.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四00二六五七三0號函修正第四點 |
5.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七00一一0一六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
1.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企法(八九)字第一九五四七號函訂定 |
2.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二00三二三五八0號函修正 |
3.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四00二六一一七0號函修正第五點 |
4.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四00二六五七三0號函修正第四點 |
5.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七00一一0一六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