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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7年5月14日,並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月4日

1. 中華民國97年5月1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70085027號、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970819902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9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650083792號、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6081154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第4條、第6條至第8條、第10條、第14條條文
3. 中華民國110年1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950145842號、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90822598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條、第7條至第10條、第12條及第5條附 件二;增訂第10條之1、第17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