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九七00八五0二八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 |
2.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250027031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7條;增訂第7條之1條文 |
3. | 中華民國104年1月2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0001079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 13條之1條文 |
4. |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97191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 第12條及第7條之附件三;增訂第13條之2條文 |
5.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65016587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6條之1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