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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民用航空運輸業違反民用航空法量罰標準表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發字第00一四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一點
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發字第00四一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發 字第00四五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10414008401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104年7月1日生效
5.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1121401322號令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