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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經營國內定期航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之適用範圍及一定年齡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並自103年4月4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並自103年4月4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35003964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 點,並自103年4月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