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歷史沿革

  名  稱:專用觀測站觀測儀器校驗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八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2年7月22日,自發布日施行

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八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八一二四號、經濟部經中標字第0二二一四三號令訂定
2. 中華民國92年7月22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092B000056號、經濟部經標字第0 92046092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基本 氣象儀器校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