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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觀光地區遊樂設施安全檢查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月九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1.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月九日交通部交觀字第五八一0-0三0二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八條
2.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二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0六五二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七條
3.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九一0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一二八號令修正發布
5.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八五九號令修正第四條條文
6.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一B000一六一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