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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七日

1.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二三一八三號令、內政部臺內警一0八八六六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四條
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七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三B0000二二號、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九三00八九九一四號、經濟部經商0九三0二0五0七一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二條(原名稱:觀光地區建築物廣告物攤位規劃限制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