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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6月2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

1. 中華民國92年6月2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2B00004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6條,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94年4月19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4008501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7條,自發布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182000471號令修正發布第3 條至第5條、第7條、第9條、第12條、第13條、第16條、第18條、第21 條、第24條、第26條;刪除第17條條文
4. 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282005027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26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05年8月26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582003265號令修正發布第 21條、第22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182007974號令修正發布第 14條條文
7.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交通部交授觀業字第11230022244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42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