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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2年4月16日,自發布日施行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5年9月20日

1. 中華民國92年4月16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2B00008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0年1月21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0000054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條,自發布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182002151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第13條條文
4. 中華民國102年8月6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282004265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12條、第14條條文
5.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482003254號令修正發布第12 條條文
6. 中華民國105年9月20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582003664號令修正發布第 10條至12條、第14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