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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

1.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四00八五0三二四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九條
2.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七00八五0六六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條文
3.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九00八五0二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