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四00八五0三三四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四條 |
2.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四00八五0五二一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刪除第七條、第九條條文(原名稱:溫泉區管理計畫擬訂審議及管理辦法) |
1.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九四00八五0三三四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四條 |
2. |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九四00八五0五二一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刪除第七條、第九條條文(原名稱:溫泉區管理計畫擬訂審議及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