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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觀光署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7年1月22日,並自97年1月28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5年9月1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國字第09500219051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8點;並自95年9月22日生效
2. 中華民國97年1月22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國字第09700000681號令修正發布第 3點、第4點、第5點,並自97年1月28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國字第10100082541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國字第1050917098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7點,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5. 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國字第1070918006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至第5點
6. 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交通部觀光署觀企字第1142000458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獎勵學校接待境 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