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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觀光局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4年2月1日,並自94年1月28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97年1月14日,97年1月21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4年2月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秘字第0940003093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3點,並自94年1月28日生效
2. 中華民國97年1月1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秘字第0979000017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3點,97年1月21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檔案及行政資訊開放應 用須知)
3.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交通部觀光署觀秘字第1139000004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 應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