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交通部觀光局交路字第0九八000九七二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三三七六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04年8月2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482003591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682007011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交通部觀光局交路字第0九八000九七二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一00年四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一00000三三七六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04年8月2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482003591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682007011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