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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來臺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許可辦法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1.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0九八00八五0五三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九點;並自即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