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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98年2月16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並自108年5月1日生效

1. 中華民國98年2月16日交通部觀業字第098300024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點;並自民國98年2月13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交通部觀業字第1013000993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至第6點、第14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430010841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4點、第8點、第9點、第15點至第17點及第4點附件,並自104 年5月1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530011771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6點及第4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5.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080907840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9點,並自108年5月1日生效
6.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110600227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7點,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