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98年9月29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09800275951號令訂定發布11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150009871號令修正發布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250006721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7點、第8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 |
4.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4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35002166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點至第3點、第11點及附件,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
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經營升級實施要點) |
5. |
中華民國108年2月19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80902496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6. |
中華民國109年5月5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950006801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7.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1050006991號令修正發布
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
8.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115000639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9. |
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交通部觀光署觀旅字第11250022503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補助觀光遊樂業優質
化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