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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帶團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430008941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