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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補助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交通部觀光局觀賓字第1040926392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賓字第10509248171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1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 執行違法旅宿取締工作補助要點)
3. 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0709025621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至第7點、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0806015551號令修正發布 第5點至第7點、第9點;刪除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5. 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交通部觀光局觀宿字第10906041631號令修正發布 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