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字 第108030014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 字第11103004322號令修正第2點至第4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字 第11203004222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
1.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字 第108030014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
2.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 字第11103004322號令修正第2點至第4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
3.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谷管字 第11203004222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