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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遊樂業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實施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並自即日生效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並自即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93001190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7點,自即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095000704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3.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旅字第11050007261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遊樂業營 運及薪資費用補貼實施要點)
4.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123002119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